2011.02.03

曾在部落格裡寫出  除夕 回娘家吃團圓飯(2009年)

 

裡頭提到的一些觀念,這是我和喬登結婚協議裡的初衷,

原以為這款信念會恆久不變,

直到被高雄媽媽親切的問侯一聲後驟然巨變,

理由竟然是初二陪她回娘家。

這......

好突然的震撼彈!

 

初二當天,我們早已有約好的行程, 這通電話無謂是挑戰我修養的極限!

打從和喬登談戀愛開始, 從來就沒有先預約過, 老是說走就走的高雄媽媽, 生活過的隨性慣了,

愛八婆也愛熱鬧,希望由聚會來凝聚家人的感情。

出發點我很能認同, 但日子是不是該商量一下?

做什麼事情不是您一個人決定, 我們晚輩就非得配合不可。

尊重這屬於每一位活在婚姻中的女性,

又不是週休二日,

那是初二!

回娘家的日子!

就算是我已經先回過娘家了,並不代表這個日子是高雄媽媽您可以任意支配及干預!

您老人家不看部落格瞭解做媳婦的我,

我只好給您軟釘子碰。

 

 

您有您的想法,我們有我們的做法。

從第一次您莫名其妙,沒有一通電話就直接來我家按門鈴,說要來坐坐,

結果你把你的外甥女也帶來了, 我根本連她是誰都不知道,

請問,您會幫陌生人開門的習慣, 為何我也要???

這裡不是你家的灶腳, 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我要的只是一通電話!

這點很難嗎?

 

 

來了也就罷了,

喬登的侄子開始把我們家當遊戲場的破壞,

喬登爸爸更是直接躺在沙發上, 喬登弟更是大辣辣的把腳放在茶几上!

好一個「把這裡當自己家」的理由。

 

 

 

抱歉我離題了~~~~

好佳在喬登很瞭解我的個性,經過10分鐘的協商及熱烈討論,我們得到了想法和答案:

想法:

1. 人來瘋的高雄爸爸媽媽

2. 反正這種情況也不是第一次了

2. 家族聚會勢必要參加

3. 老人家想看小孩(重點在這)

 

得到的結論

ANS 1:喬登陪媽媽回娘家

ANS 2:小朋友可能會因為環境陌生而哭整場, 做爸爸的要堅強的獨自照顧他

 

OK!

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們一定想, 啊你呢?

奔郎?  決對不去!

這是我無言的抗議的方式,不過我想他們應該沒能體會,

因為他們知道的理由是,

今晚奔郎有約,

而不是內心深處真正的答案。

 

看起來很像事情不大,但我卻把它用放大鏡來看,還碎念了那麼久...

我只能說一句,『我修養不夠不夠!』

 

[後記]

其實,不變的傳統觀念,

要改變的是人的想法。

無論周遭的人都說我很有種,也很敢!

甚至有些更沙文主義思想的會直說,是喬登嫁給了我!

否則我哪來的主控權?

哈哈!

其實在我的想法裡沒有什麼『嫁』、『娶』

婚姻要在平等對待的條件下相處, 才能一輩子舒舒服服, 像呼吸的一樣自然。

所以我和喬登兩人都稱之為『結婚』

在法律上給我的權利, 我是可以選擇孩子從父姓或母姓的, 但我未何沒這麼做?

只是想讓喬登好做人,

事情好處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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